2007年4月19日至20日,市纪委督查组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、市广电局、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等市直单位落实“十禁止”、组织学习以及行政效能情况进行了督查。督查情况表明,这些单位都能够较好地执行市委“十禁止”规定,单位工作秩序良好。市人大常委会机关、市广电局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得比较认真,相关资料比较齐全,工作纪律比较严明;进入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,都能严格依照规定办事,工作效率比较高。
中共南阳市纪委对落实“十禁止”和行政效能督查情况的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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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07-04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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